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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纠纷
都律师你好,我13年12月买的房子,买时说好按商品房价格买,买之后1-2月就能拿到相关商品房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至今仍没拿到。由于当时是亲戚的好朋友的房子,出于信任就付完款,当时签了个协议。在此期间也曾多次找那个老板。他就是让等。像这种情况通过法律手段有无办法啊。
地区:四川-自贡 分类:经济法律-房产纠纷 提问时间:2015-12-14 19:13:55
提问者:ASK1450090763hwt
 
都燕果
都燕果律师
四川 成都
13980616860
你好。1、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2、如需帮助,你可直接来电免费咨询。
回答时间:201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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