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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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共有财务是指结婚后的收入才算的吧?原卡上的钱应该不算对吗? 2、对方生气把卡上的钱全部取走后?卡的姓名是我的,我能把卡给挂失吗?挂失后除了必须的生活费用我不动应该没什么关系吧? 3、如果对方把房子里的东西砸了怎么算,有一部分是婚后的,有一部分是婚前的。 4、在弄离婚分居后,婚前独自首付的房子,婚后共同还贷,但能证明分居后独自还款的这个需要什么证明?怎么才算与对方无关。
地区:四川-成都 分类:民事法律-婚姻家庭 提问时间:2017-04-10 23:46:59
提问者:ASK1491838686bch
 
都燕果
都燕果律师
四川 成都
13980616860
你好,只要卡上的姓名是你,是用你的信息办理的,你就有权挂失。《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回答时间:2017-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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