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 |
分类:生活随笔 时间:(2016-08-12 14:36) 点击:442 |
1、目的不同: 挪用公款罪以非法占用为目的,贪污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行为人意图永远的非法占有公共财产。 2、行为手段不同: 挪用公款罪的行为手段是擅自私用公款,贪污罪的行为手段是侵吞、窃取、骗取等非法手段。比如某人挪用单位的现金100万,如果让人将帐作平,让别人看不到有这笔钱,则应构成贪污;如果不是将帐作平,从账上随时可以看出来,只是暂时挪作他用,应构成挪用公款。 3、行为对象不同: 挪用公款罪的对象仅限于公款;贪污罪的对象是公共财物,既包括公款,又包括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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