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经济纠纷律师--债权债务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分类:生活随笔    时间:(2016-02-29 10:40)    点击:421

  债务纠纷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民事纠纷之一,当发生债权债务纠纷时,我们应该怎么举证?应提交哪些方面的证据?下面四川成都精英律师团都燕果律师罗列了债权债务纠纷中所需要的几方面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

  1、《购销合同》、《供货协议》;

  2、订(定)货单;

  3、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

  三、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

  1、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运单;

  2、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3、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书、客户投诉、退货及索偿的证据。

  四、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并注明计算方法、依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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