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内财产分割的解读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5-11-02 13:40) 点击:655 |
关于婚内财产分割的解读 在婚姻法解释三颁布之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不能分割财产的,结合司法实践以及生活现状,立法对此有了突破,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婚内财产是可以请求分配的。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婚内财产原则上是一种共有财产,基于一定身份条件的而享有的共有,所以法律对其作出的限制。 第一,请求分割的主体必须是夫妻之一方。 第二,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必须具有重大理由。因为我国婚姻法实行“婚后所得共同制”的法定夫妻财产制,原则上不允许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具有重大理由。 第三,必须通过司法程序由人民法院审理。 第四,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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