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疗事故赔偿纠纷律师】患者败诉,败在何处?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2-08-24 20:01)    点击:811

                                                              患者败诉,败在何处?
     现状:医院胜诉居多
  医疗官司呈大幅上升趋势,这是目前医疗纠纷的现状。据专家分析,一方面,随着近年来人们健康意识的增长,到医院看病的人越来越多;另一方面,维权意识正逐渐深入人心,患者一方一旦感到不满意,便很容易踏进法院大门。据市南法院的统计,近三年以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为案由的案件数量,每年都以20%左右的速度增递。目前,仅该法院一年就要受理七八十起医疗纠纷案件。
  医疗官司多了,审判结果又是如何呢?据市南法院费晓娥法官介绍,原告患者一方能够得到法院全部或部分支持的仅占30%,也就是说,有7成起诉医院或医生的患者,或者在案件审理中撤诉,或者被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原因:缺乏医学知识
  为什么患者告医院屡屡败诉?费晓娥法官分析了其中的原因。首先,患者入院的心态是把自己的病治好,对医院抱有极大的期许,而医学是一门自然科学,发展到现在尽管有了极大的进步,但许多病症是目前医学无法解决的,所谓“华佗再生”,只是人们的一种美好愿望而已。医学的局限性注定了许多病人不可能如愿以偿。另外,对医学知识,绝大多数患者知之不多甚至很少,医院治好了万事大吉,一旦不能如愿便将责任全部推到医院和医生。
  一位病人入院后被诊断为中晚期肺癌,后来医生给他做了手术,手术非常成功。术后这位病人多次化疗,但时隔不久便撒手人寰。他的家人悲痛欲绝,认为医院的医生害死了病人,因为在他周边几个患肺癌的都没有病逝。官司闹到法院,经审理后法院依法驳回了病人家属的诉讼请求。费法官解释说,从现代医学来看,医院一点责任都没有,病人家属凭感情和直觉起诉医院,根本无法打赢官司。
  判决:鉴定至关重要
  在法庭上,医患双方往往各执一词,法律上的界定较为容易,而面对复杂的医学问题,法官在断案时,依仗的主要凭据就是医疗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
  一位患者车祸致股骨骨折,入院后医生进行了手术。但事过数天后,患者又发现骨折的不止这一处,于是医生再次手术。患者受不了后告到法院。法院委托某医学会鉴定,结论为不属于医疗事故。法院据此驳回了患者的起诉。
  这起鉴定尚属简单,一些复杂的医疗鉴定往往费时费力还费钱。据悉,为避免人情鉴定,许多患者一般选择外地诸如北京或上海的医疗鉴定机构,而患者又多是不能活动的病人。躺在担架上乘车到外地,旅途颠簸不算,花钱肯定也少不了。面对如此费钱劳神的举动,费法官建议谨慎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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