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劳动工伤律师】虽未参加社保 因工受伤照样享受工伤待遇 |
分类:生活随笔 时间:(2012-04-17 20:59) 点击:597 |
今年年初,失业人员张某经人介绍来到烟台一家建筑公司打工。前不久,在一次推料作业中,张某不慎从空中坠落受伤致残。由于效益不佳,该建筑公司只承担了张某前期的医疗费1.2万余元,剩余的5000多元医疗费是由张某借同事的钱垫付的。出院后,张某找到单位要求报销医疗费,并落实相关工伤待遇。公司经理承认张某是在工作中受伤的,但强调由于单位没有给他们参加工伤保险,因此张某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张某不服,到某律师事务所咨询后,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了投诉举报。最近,在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的干预下,该建筑公司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与张某达成了赔偿协议,按规定落实了张某的工伤保险待遇。 四川工伤律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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