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悔!90后小伙赚1500元赔上3年青春? |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21-01-07 16:45) 点击:110 |
“客户在找我们公司买房的时候,大部分有办按揭贷款的需要,如果客户购买的不是首套房,首付就要高,客户又拿不出那么多首付,所以,我就帮他们办理假离婚证,这样首付比例就少一些。”近日,重庆市渝中区检察院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买卖身份证件罪对张杰提起公诉。 为谋私利,误信“潜规则” 张杰是一个“90后”小伙,大专文化,在重庆市某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工作,主要职责是在公司业务员谈好业务后,带客户办理贷款相关手续。在跟着老同事学习办手续的过程中,张杰听说办理假离婚证可以替客户减少首付,方便客户办理银行贷款,并且办证的钱自己先行垫付后,公司后期会给报账。 张杰起初对办理假证还是有些抗拒的,但是看着公司其他同事也这么做,以为这是行业的“潜规则”,跟着做也没什么,而且还能顺利把工作完成并拿到提成。于是,他添加了负责办假证的王明的微信。 2019年12月,张杰给王明发微信,沟通之后,张杰将准备好的材料通过微信发给了王明,并给王明转账了100元,王明将做好后的假证照片发给张杰确认。之后,张杰很快就收到了王明用快递邮寄给自己的假离婚证。 用假离婚证顺利地替客户办理了银行贷款后,张杰松了一口气,觉得这个事情也没什么,之后,他顺利拿到了提成。 愈陷愈深,一发不可收拾 办理完第一个假离婚证后,张杰对这种能够快速办理贷款的“潜规则”愈加信任,先后又帮客户办理了4本假离婚证。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房产销售变得愈加艰难。为了提升业绩,2020年3月下旬至6月初,张杰按照每本100元的价格共计向王明购买了23本假离婚证。在王明表示不能为其办理假离婚证后,张杰又找了办理假证的宋东帮他办理了3本假离婚证和11页户口页。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20年6月初,张杰在工作单位被民警抓获。 被抓获后,张杰才知道购买假离婚证的行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而不是自以为的行业“潜规则”,自己昔日的领导和老同事也都被民警抓获归案,看着他们都在公安机关认真悔过,张杰才知道自己已铸成大错。 想着家中无业的父母,张杰一时哽咽难言,自以为是地追求业绩,最终却害了自己,这个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幡然悔悟,自愿认罪伏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第一款的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第三款的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对张杰的提讯过程中,告知了他可能面临的刑事处罚,他说自己为了完成业绩一步踏错,没想到却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赚了1500余元的提成却将换来三年的刑期,自己愿意接受处罚,以后一定遵纪守法,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 讯问中,检察官看出张杰是一个很求上进的人,并且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认真悔罪,自愿认罪认罚,并愿意认真书写悔过书。考虑到他的家庭、工作等情况,最终检察机关建议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张杰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买卖身份证件罪判处张杰八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罪并罚后执行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方圆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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